乌鲁木齐晚报11月20号来电(新闻记者王晓洁)新闻记者20日从北京市银保监局获知,该局于19日下发《北京市银保监局有关标准小微企业贷款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告》,对于当今一部分金融机构在派发小微企业贷款时额外不科学标准、变相上升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成本等状况明确提出管控规定,正确引导商业银行组织合理减少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成本。
据悉,近些年,地市政府依次颁布多种政策文件推动小微企业金融信息服务,但在北京市,仍有某些金融机构未积极主动贯彻执行有关现行政策,一部分小微企业贷款存有借款套系、转嫁成本费等难题,提升了公司的综合性融资成本。
对于左右难题,通告从禁止借款套系、禁止转嫁成本费、商议花费分摊、健全激励制度、标准职工个人行为五个层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给予标准,果断抵制辖内商业银行组织变相上升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成本等个人行为。
通告中优化了借款套系、转嫁成本费的违反规定表达形式,如将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派发時间、银行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授信额度标准与买保险、投资理财、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及选购额度、限期挂勾;凭着金融机构本身优点,以在合同书中承诺由顾客承担有关花费的方式变相转嫁成本费;规定顾客先授权委托评估公司出示分析报告后办理贷款的方式变相转嫁成本费等违规操作。
通告确立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商议花费分摊”的标准,并优化为“确立申请办理规范、推行名册管理方法、承诺分摊占比”三项实际规范,规定商业银行组织进一步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准,确立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等风险管控阶段的实际规范,并对出示有关服务项目的第三方组织推行动态性名册制管理方法。另外,应依照“谁获益,谁承担”的标准,积极主动与小微企业顾客商议借款全过程中造成的花费承担方法,不可发挥特长优点影响力规定小微企业顾客承担所有花费,激励金融机构积极为顾客承担大量花费。
近年来,北京市辖内普慧型小微企业贷款账户余额、借款总户数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9月底,北京市辖内14家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1000万余元下列的普慧型小微企业贷款账户余额743.62亿美元,较今年初提高27.76%,比各类借款增长速度高17.14个月环比;借款总户数2.82万家,比今年初提升245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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